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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文是学习GB-T 14408-2014 一般工程与结构用低合金钢铸件. 而整理的学习笔记,分享出来希望更多人受益,如果存在侵权请及时联系我们

1 范围

本标准规定了一般工程(除高温承压耐蚀耐磨材料以外)与结构用低合金钢铸件的材料牌号、技术

要求、试验方法、检验规则、标志、包装、贮运等。

本标准适用于一般工程与结构用低合金钢铸件。

2 规范性引用文件

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。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,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

件。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,其最新版本(包括所有的修改单)适用于本文件。

GB/T 222 钢的成品化学成分允许偏差

GB/T 223.3 钢铁及合金化学分析方法 二安替比林甲烷磷钼酸重量法测定磷量

GB/T 223.4 钢铁及合金 锰含量的测定 电位滴定或可视滴定法

GB/T 223.60 钢铁及合金化学分析方法 高氯酸脱水重量法测定硅含量

GB/T 223.68 钢铁及合金化学分析方法
管式炉内燃烧后碘酸钾滴定法测定硫含量

GB/T 223.69 钢铁及合金 碳含量的测定 管式炉内燃烧后气体容量法

GB/T 228.1 金属材料 拉伸试验 第1部分:室温试验方法

GB/T 229 金属材料 夏比摆锤冲击试验方法

GB/T 230.1 金属材料 洛氏硬度试验
第1部分:试验方法(A、B、C、D、E、F、G、H、K、N、T标

尺 )

GB/T 231.1 金属材料 布氏硬度试验 第1部分:试验方法

GB/T4336 碳素钢和中低合金钢 火花源原子发射光谱分析方法(常规法)

GB/T 4338 金属材料 高温拉伸试验方法

GB/T 5613 铸钢牌号表示方法

GB/T 5677 铸钢件射线照相检测

GB/T 5678 铸造合金光谱分析取样方法

GB/T 6060.1 表面粗糙度比较样块 铸造表面

GB/T 6414 铸件 尺寸公差与机械加工余量

GB/T 7233.1 铸钢件 超声检测 第1部分: 一般用途铸钢件

GB/T 9443 铸钢件渗透检测

GB/T 9444 铸钢件磁粉检测

GB/T 11351 铸件重量公差

GB/T 16923 钢件的正火与退火

GB/T 16924 钢件的淬火与回火

GB/T 20066 钢和铁 化学成分测定用试样的取样和制样方法

3 材料牌号

低合金铸钢材料牌号共包含10种,按 GB/T 5613 的规定分为:
ZGD270-480;ZGD290-510;

GB/T 14408—2014

ZGD345-570;ZGD410-620;ZGD535-720;ZGD650-830;ZGD730-910;ZGD840-
1030;ZGD1030- 1240;

ZGD1030- 1240;ZGD1240- 1450。

4 技术要求

4.1 化学成分

4.1.1
各材料牌号化学成分中的硫、磷含量应符合表1规定。当有要求时,可以进行成品化学成分分

析,铸件成品化学成分的分析结果应符合表1的规定,但允许有 GB/T 222
规定的偏差。

1 化学成分(质量分数)

%

材料牌号

S

P

ZGD270-480

0.040

0.040

ZGD290-510

ZGD345-570

ZGD410-620

ZGD535-720

ZGD650-830

ZGD730-910

0.035

0.035

ZGD840-1030

ZGD1030-1240

0.020

0.020

ZGD1240-1450

4.1.2
除另有规定外,各材料牌号化学成分由供方确定。除硫、磷外,其他元素不作为验收依据。

4.1.3
如需方对其他元素有要求时,元素种类、含量及残余总量,由供需双方共同商定。

4.2 力学性能

4.2.1 各材料牌号的力学性能应符合表2规定。

4.2.2 如需方无要求,其中断面收缩率和冲击吸收能量,由供方选择其一。

2 力学性能

材料牌号

屈服强度R,2

MPa

抗拉强度Rm

MPa

断后伸长率A。

%

断面收缩率Z

%

冲击吸收能量Akv

J

ZGD270-480

270

480

18

38

25

ZGD290-510

290

510

16

35

25

ZGD345-570

345

570

14

35

20

ZGD410-620

410

620

13

35

20

ZGD535-720

535

720

12

30

18

ZGD650-830

650

830

10

25

18

ZGD730-910

730

910

8

22

15

ZGD840-1030

840

1030

6

20

15

ZGD1030-1240

1030

1240

5

20

22

ZGD1240-1450

1240

1450

4

15

18

GB/T 14408—2014

4.3 硬度

硬度不作为验收依据,需方要求时,硬度值由供需双方商定。

4.4 制造

除另有规定外,铸造方法由供方确定。

4.5 焊补

4.5.1
供方可对铸件缺陷进行焊补,焊补条件由供方确定。如需方对焊补有要求时应与供方协商。

4.5.2 铸件的重要部位,为焊补而准备的坡口深度超过铸件毛坯壁厚的40%或25 mm
(坡口深度较小 者为准),则认为是较大缺陷焊补。

4.5.3
较大缺陷焊补应事先征得需方同意。较大缺陷焊补应有焊补位置和范围等记录,并按该件同一
标准进行检测,确认焊补合格。

4.6 矫正

铸件产生的变形可以通过矫正的方法消除,矫正后应做消除应力处理。

4.7 热处理

4.7.1 铸件均须进行热处理。除另有规定外,热处理工艺由供方确定。

4.7.2 常见的热处理工艺有:退火;正火;正火十回火;淬火十回火。

4.7.3 铸件的热处理按GB/T 16923、GB/T 16924 的规定执行。

4.8 表面质量

4.8.1 铸件表面粗糙度应按GB/T 6060.1 的选定,并在图样或订货合同中注明。

4.8.2 铸件应修整飞边、毛剌,去除浇冒口。表面应清除粘砂和氧化皮。

4.8.3 浇冒口切割残余量应符合供需双方认可的规定。

4.9 缺陷

4.9.1 不允许有影响铸件使用性能的缺陷存在。

4.9.2 铸件加工面上允许存在加工余量范围内的表面缺陷。

4.9.3
铸件非加工面上及铸件内部允许存在的缺陷种类、范围、数量由供需双方商定。

4.9.4
当需方要求铸件进行无损检测时,检测部位、方法和标准由供需双方确定,并在图样或合同中
注明。

4.10 几何形状与尺寸、尺寸公差与机械加工余量

4.10.1 铸件的几何形状与尺寸应符合订货图样或合同规定要求。

4.10.2 铸件尺寸公差与机械加工余量应符合图样、合同要求或 GB/T 6414
的规定。

5 试验方法

5.1 化学成分分析

5.1.1 化学成分分析方法可以选用常规化学分析或光谱分析。

5.1.2 化学成分分析用试样的取样方法按 GB/T 20066
的规定执行。光谱分析用试样取样方法按

GB/T 14408—2014

GB/T 5678的规定执行。

5.1.3 化学成分中碳、硅、锰、磷、硫的分析分别按 GB/T 223.69、GB/T
223.60、GB/T 223.4、GB/T 223.3、 GB/T 223.68 或 GB/T 4336 的规定执行。

5.1.4 化学成分的仲裁采用常规化学分析方法。化学仲裁分析方法按 GB/T
223.69、GB/T 223.60、 GB/T 223.4、GB/T 223.3、GB/T 223.68 的规定执行。

5.2 力学性能试验

5.2.1 试块

5.2.1.1
力学性能用试块,应在浇注中单独铸出或附铸在铸件上。当试块附铸在铸件上时,附铸的位
置、方法和力学性能由供需双方协商。除另有规定外,试块类型的选用由供方自行决定。

5.2.1.2
单铸试块的形状、尺寸和试样的切取位置应符合图1的要求。单铸试块应与其所代表的铸件

用相同的造型材料铸造。

style="width:2.43332in;height:5.29342in" />

style="width:2.90673in;height:2.45322in" />

style="width:2.9533in;height:2.92006in" />

style="width:2.6399in;height:3.1735in" />

单位为毫米

style="width:3.14667in;height:2.47346in" />

style="width:3.15327in;height:2.72668in" />

1 力学性能单铸试块图

5.2.1.3
附铸试块的形状、尺寸和取样位置由供需双方商定。

5.2.1.4
除另有规定外,试块与其所代表的铸件须同炉进行热处理,并做标记。

5.2.1.5
当备用试块不足时,允许从铸件本体上取样,取样部位及性能指标由供需双方商定。

5.2.2 拉伸试验

拉伸试验按GB/T 228.1 的规定执行。

GB/T 14408—2014

5.2.3 冲击试验

冲击试验按 GB/T 229 的规定执行。

5.2.4 硬度试验

洛氏硬度试验按 GB/T230.1 的规定执行。布氏硬度试验按GB/T 231.1
的规定执行。

5.3 表面检验

铸造表面粗糙度检验按 GB/T 6060.1 的规定执行。

5.4 几何形状和尺寸检验

铸件几何形状和尺寸检验应选择相应精度的检测工具,也可用三坐标测量仪或划线检查。

5.5 无损检测

5.5.1 渗透检测

铸件渗透检测按 GB/T 9443 的规定执行。

5.5.2 磁粉检测

铸件磁粉检测按 GB/T9444 的规定执行。

5.5.3 超声检测

铸件超声检测按 GB/T 7233.1 的规定执行。

5.5.4 射线照相检测

铸件 X 或γ射线照相检测按 GB/T 5677 的规定执行。

6 检验规则

6.1 检验程序

除另有规定外,铸件的检验由供方执行。

6.2 检验地点

除另有规定外,最终检验应在供方进行。

6.3 批次的划分

6.3.1 按炉次:铸件由同一炉次钢液浇注,同炉热处理的为一批。

6.3.2
按数量或重量:同一材料牌号在熔炼工艺稳定的条件下,几个炉次浇注的并经相同工艺多炉次
热处理后,以一定数量或以一定重量的铸件为一批。具体要求由供需双方商定。

6.4 化学成分分析

6.4.1
铸件按熔炼炉次进行成分分析,对于多炉钢水合浇的铸件,由供需双方商定。

6.4.2 砂型铸造的铸件,其屑状试样应取自铸造表面6 mm 以下。

GB/T 14408—2014

6.5 力学性能试验

6.5.1
力学性能试验时,每一批次取一个拉伸试样,试验结果应符合表2规定。

6.5.2
冲击性能试验时,每一批次取三个冲击试样进行试验,三个试样的平均值应符合表2规定,其中
有一个试样的值可低于规定值,但不得低于规定值的三分之二。

6.5.3 因下列原因而导致不符合规定的试验结果是无效的。

a) 试样安装不当或试验机功能不正常;

b) 拉伸试样断在标距之外;

c) 试样加工不当;

d) 试样存在铸造缺陷。

此时应重新进行力学性能试验。

6.6 复验

6.6.1
当力学性能试验结果不符合要求,而不是由于6.5.3所列原因引起,供方可以复验。

6.6.2
当拉伸试验结果不合格时,从同一批量中取两个备用拉伸试样进行试验,如两个试验结果均符
合表2的规定,则该批量铸件的拉伸性能仍为合格。若复验中仍有一个试样结果不合格,则供方可按
6.7处理。

6.6.3
当冲击吸收能量不合格时,从同一批量中取三个备用的冲击吸收能量试样进行试验,该结果与
原结果相加重新计算平均值,若新平均值符合表2的规定,则该批铸件的冲击吸收能量仍为合格,否则
供方可按6.7处理。

6.7 重新热处理

当力学性能复验结果仍不符合表2规定时,可将铸件和试块重新进行热处理,按6.5.1和6.5.2重

新试验,但未经需方同意的重新热处理次数不得超过两次(回火除外)。

6.8 表面质量、铸件缺陷检验

6.8.1 铸件表面质量按4.8要求,逐件检验。

6.8.2 铸件缺陷按4.9要求,逐件目测检验。

6.9 几何形状与尺寸、尺寸公差与机械加工余量检验

铸件的几何形状与尺寸、尺寸公差与机械加工余量可按4.10要求检验,或按双方商定的数量抽检。

6.10 无损检测

铸件无损检测的频次、数量由供需双方商定。

7 标志、包装、运输和贮存

7.1 标志与合格证

7.1.1 每个铸件应在非加工面上做下列标志或其中的一部分:

a) 供方标志;

b) 批量号;

c) 需方要求的标志。

当无法在铸件上做出标志时,标志可打印在附于每批铸件的标签上。

GB/T 14408—2014

7.1.2 出厂铸件应附有检验合格证,合格证应包括:

a) 供方名称;

b) 铸件号或批量号;

c) 铸件图号或订货合同号;

d) 材料牌号、熔炼炉号、热处理状态;

e) 制造日期(或编号);

f) 所规定的各项检验结果;

g) 双方商定的其他内容。

7.2 表面防护、包装、运输和贮存

7.2.1 铸件在检验合格后应进行防护处理或包装。

7.2.2 铸件表面防护、运输和贮存应符合订货合同。

8 附加要求

经供需双方协商,可规定下列附加要求的一项或几项。

8.1 重量和重量偏差

重量偏差按GB/T 11351 的规定执行。

8.2 批量的均匀性

8.2.1
应在每一批量铸件的5%(或至少5件)或在商定数量的铸件上作硬度试验,以鉴定每批铸件的
均匀性。

8.2.2 硬度应在每个铸件相同的部位测定。

8.2.3
每一硬度值对代表该批量全部铸件硬度平均值的偏差不应超过±15%或不超过双方商定的百
分数,否则供方应对该批铸件逐件进行试验,对不合格的铸件要重新热处理或整批铸件重新热处理。

8.3 高温强度

高温力学性能的试验温度和性能指标由供需双方商定,其试验方法按 GB/T 4338
的规定执行。

8.4 低温冲击韧性试验

低温冲击试验的试验温度和性能指标由供需双方商定,其试验方法按 GB/T 229
的规定执行。

8.5 大截面试块

如果需方提出要求,可做大截面试块的力学性能。试块的尺寸、形状和性能指标由供需双方协商。

8.6 耐压致密程度试验

8.6.1
耐压致密程度试验应在未加工或加工铸件上进行。除另有规定外,测试条件(试验的压力、液体
温度和试验时间)和试验要求由供需双方商定。

8.6.2
耐压试验的铸件,在试验前不能被氧化,且不应施加任何保护性涂料、涂层、镀层和渗透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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